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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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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2024年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2024-09-06 21:30   审核人:

各二级党组织,各单位、各部门:

2024年教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“三节”将至。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,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,现就“三节”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责任,强化担当作为

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、第一责任人责任,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,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。充分运用廉洁教育等方式,抓好节前教育提醒,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,确保平安过节、廉洁过节。
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筑牢思想防线

各单位、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,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带动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。广大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要加强自我约束,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
1.严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;

2.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;

3.严禁用公款走访、宴请、接待亲友;

4.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

5.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

6.严禁出入私人会所;

7.严禁违规或变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;

8.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
9.严禁违规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
10.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。
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落实责任追究

各级党委、纪委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监督管理,加大明察暗访力度,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、福利等问题和违反厉行节约等要求的行为,对落实责任不到位,执行“十个严禁”不严格的党员干部,将严肃处理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773-2290659

邮箱:jub@guet.edu.cn


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

20249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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